一、2009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
(一)考核对象
2009年报考升入高中段学校(普高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初中学生。
(二)考核项目和分值
1.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出勤率 2分
2.体育课出勤率 2分
3.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 2分
4.1000米(男生) 4分
800米(女生) 4分
(三)各项目评分标准
1.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出勤率
共分A、B、C三个等级。达A级者得2分,达B级者得1分,达C级者得0分。出勤率达到90%以上(没有无故缺勤情况)为A级,出勤率90%以下(无故缺勤不超过3次)为B级,无故缺勤超过3次为C级。
2.体育课出勤率
共分A、B、C三个等级。达A级者得2分,达B级者得1分,达C级者得0分。出勤率达到95%以上(没有无故缺勤情况且请假不超过体育课总课时三分之一)为A级,出勤率95%以下(没有无故缺勤情况且请假不超过体育课总课时三分之一)为B级,无故缺勤或请假超过体育课总课时三分之一为C级。
3.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
共分A、B、C三个等级。达A级者得2分,达B级者得1分,达C级者得0分。出勤率达到90%以上(没有无故缺勤情况)为A级,出勤率90%以下(无故缺勤不超过3次)为B级,无故缺勤超过3次为C级。
4.1000米(男生)、800米(女生)
共分A、B、C、D四个等级。达A级者得4分,达B级者得3分,达C级者得2分,达D级者得1分。男生1000米4分10秒以内为A级、4分25秒以内为B级、4分35秒以内为C级、超过4分35秒为D级,女生800米3分58秒以内为A级、4分13秒以内为B级、4分23秒以内为C级,超过4分23秒为D级。
(四)考核时间
1.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考核时间为2009年2月9日至2009年4月30日。
2.1000米(男生)、800米(女生)考核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前。
(五)免试及评分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1000米(男生)、800米(女生)考核的学生,可由学生家长书面提出免试申请,并附学生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在班级内张榜公布。免试学生该项目考核成绩为2分。
二、2010年初中毕业生
(一)考核对象
2010年报考升入高中段学校(普高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初中学生。
(二)考核项目和分值
1.200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的三个项目(具体项目另行下文通知),5分
2.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5分
(三)各项目评分标准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共分A、B、C、D四个等级。达A级者得5分,达B级者得4分,达C级者得3分,达D级者得2分。每个项目的测试成绩,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有一个对应的单项得分数,三个项目的平均单项得分数加10为平均分,平均分大于(含)85分为A级、大于(含)76分小于85分为B级、大于(含)70小于76分为C级、小于70分为D级。
2.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
共分A、B、C、D四个等级。达A级者得5分,达B级者得4分,达C级者得3分,达D级者得2分。
达到下列三个条件为A级,达到下列二个条件为B级,达到下列一个条件为C级:
(1)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出勤率达到90%以上(没有无故缺勤情况)
(2)体育课出勤率达到95%以上(没有无故缺勤情况且请假不超过体育课总课时三分之一)
(3)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达到90%以上(没有无故缺勤情况)
有下列一种情况为D级:
(1)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无故缺勤超过3次
(2)体育课无故缺勤或请假超过体育课总课时三分之一
(3)课外体育活动无故缺勤超过3次
(四)考核时间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时间为200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前,如学生对测试成绩不满意,学校可于2010年3月31日前组织一次补测,以二次测试中成绩好的一次计分。
2.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考核时间为2009年2月9日至20010年4月30日。
(五)免、减试及评分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部分或全部三个项目考核的学生,可由学生家长书面提出减试(即不参加部分项目考核)或免试(即不参加全部项目考核)的申请,并附学生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在班级内张榜公布。减试一个项目,学生该项目的测试成绩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对应的单项得分数为60。免试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核成绩为3分。
三、2011年以后初中毕业生
(一)考核对象
2011年以后报考升入高中段学校(普高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初中学生。
(二)考核项目及分值
1,初一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的三个项目(具体项目当年下文通知),5分
2,初二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的三个项目(具体项目当年下文通知),5分
(三)各项目评分标准
共分A、B、C、D四个等级。达A级者得5分,达B级者得4分,达C级者得3分,达D级者得2分。每个项目的测试成绩,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有一个对应的单项得分数,三个项目的平均单项得分数加10为平均分,平均分大于(含)85分为A级、大于(含)76分小于85分为B级、大于(含)70分小于76分为C级、小于70分为D级。
(四)考核时间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时间为初一年级(初二年级)上学期当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前,如学生对测试成绩不满意,学校可于第二年的3月31日前组织一次补测,以二次测试中成绩好的一次计分。
(五)免、减试及评分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部分或全部三个项目考核的学生,可由学生家长书面提出减试(即不参加部分项目考核)或免试(即不参加全部项目考核)的申请,并附学生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在班级内张榜公布。减试一个项目,学生该项目的测试成绩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对应的单项得分数为60。免试学生的当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核成绩为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