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总结上半年整体工作,研究确定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工作计划。
2、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任主持的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全体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
3、按时参加场关工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及时准确传达和布署场关工委工作指示精神。
4、每年召开一次关工委工作研讨会议,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为进一步做好关工委提供理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