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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1日     点击数: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各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身体素质。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初中毕业生开始,体育中考成绩增加为40分,其中10分为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30分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现将《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考核办法》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并就做好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此次增加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成绩分值,采取体育平时成绩和体育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初中毕业生的体育中考成绩,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激励学生平时积极主动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的新机制。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考核工作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组织工作要严密

  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教导主任、体育教研组长、体育教师、班主任参加的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考核小组,专门负责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的考核工作。要认真制定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核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和要求,确保考核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考核的安全工作,对每个学生的身体状况要切实掌握清楚,对身体有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学生要予以减试或免试。各校的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应于每年的3月31日前(2009、2010年为4月30日前)上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上报表格见附件)。

  三、执行标准要严格

  要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确定学生的考核成绩,对学生参加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的出勤率,体育课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要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据可查。要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好的教师参加考核小组,初中毕业生的体育平时成绩要在班级内张榜公布(三天以上),接受学生的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接受学生举报的监督电话。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4月份要对不少于所属学校的50%学校上报的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进行抽查,每校随机抽查1~2个班级,上报成绩和抽查成绩的误差应在规定范围内(标准另定),如2个班级抽查成绩都差于上报成绩的幅度超过了规定范围,则该校的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考核在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重新进行。

二○○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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