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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考核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1日     点击数:

         

 

  一、2009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

  (一)考核对象

  2009年报考升入高中段学校(普高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初中学生。

  (二)考核项目和分值

  1.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出勤率  2分

  2.体育课出勤率         2分

  3.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      2分

  4.1000米(男生)        4分

     800米(女生)        4分

  (三)各项目评分标准

  1.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出勤率

  共分A、B、C三个等级。达A级者得2分,达B级者得1分,达C级者得0分。出勤率达到90%以上(没有无故缺勤情况)为A级,出勤率90%以下(无故缺勤不超过3次)为B级,无故缺勤超过3次为C级。

  2.体育课出勤率

  共分A、B、C三个等级。达A级者得2分,达B级者得1分,达C级者得0分。出勤率达到95%以上(没有无故缺勤情况且请假不超过体育课总课时三分之一)为A级,出勤率95%以下(没有无故缺勤情况且请假不超过体育课总课时三分之一)为B级,无故缺勤或请假超过体育课总课时三分之一为C级。

  3.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

  共分A、B、C三个等级。达A级者得2分,达B级者得1分,达C级者得0分。出勤率达到90%以上(没有无故缺勤情况)为A级,出勤率90%以下(无故缺勤不超过3次)为B级,无故缺勤超过3次为C级。

  4.1000米(男生)、800米(女生)

  共分A、B、C、D四个等级。达A级者得4分,达B级者得3分,达C级者得2分,达D级者得1分。男生1000米4分10秒以内为A级、4分25秒以内为B级、4分35秒以内为C级、超过4分35秒为D级,女生800米3分58秒以内为A级、4分13秒以内为B级、4分23秒以内为C级,超过4分23秒为D级。

  (四)考核时间

  1.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考核时间为2009年2月9日至2009年4月30日。

  2.1000米(男生)、800米(女生)考核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前。

  (五)免试及评分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1000米(男生)、800米(女生)考核的学生,可由学生家长书面提出免试申请,并附学生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在班级内张榜公布。免试学生该项目考核成绩为2分。

  二、2010年初中毕业生

  (一)考核对象

  2010年报考升入高中段学校(普高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初中学生。

  (二)考核项目和分值

  1.200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的三个项目(具体项目另行下文通知),5分

  2.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5分

  (三)各项目评分标准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共分A、B、C、D四个等级。达A级者得5分,达B级者得4分,达C级者得3分,达D级者得2分。每个项目的测试成绩,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有一个对应的单项得分数,三个项目的平均单项得分数加10为平均分,平均分大于(含)85分为A级、大于(含)76分小于85分为B级、大于(含)70小于76分为C级、小于70分为D级。

  2.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

  共分A、B、C、D四个等级。达A级者得5分,达B级者得4分,达C级者得3分,达D级者得2分。

  达到下列三个条件为A级,达到下列二个条件为B级,达到下列一个条件为C级:

  (1)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出勤率达到90%以上(没有无故缺勤情况)

  (2)体育课出勤率达到95%以上(没有无故缺勤情况且请假不超过体育课总课时三分之一)

  (3)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达到90%以上(没有无故缺勤情况)

  有下列一种情况为D级:

  (1)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无故缺勤超过3次

  (2)体育课无故缺勤或请假超过体育课总课时三分之一

  (3)课外体育活动无故缺勤超过3次

  (四)考核时间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时间为200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前,如学生对测试成绩不满意,学校可于2010年3月31日前组织一次补测,以二次测试中成绩好的一次计分。

  2.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出勤率考核时间为2009年2月9日至20010年4月30日。

  (五)免、减试及评分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部分或全部三个项目考核的学生,可由学生家长书面提出减试(即不参加部分项目考核)或免试(即不参加全部项目考核)的申请,并附学生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在班级内张榜公布。减试一个项目,学生该项目的测试成绩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对应的单项得分数为60。免试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核成绩为3分。

  三、2011年以后初中毕业生

  (一)考核对象

  2011年以后报考升入高中段学校(普高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初中学生。

  (二)考核项目及分值

  1,初一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的三个项目(具体项目当年下文通知),5分

  2,初二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的三个项目(具体项目当年下文通知),5分

  (三)各项目评分标准

  共分A、B、C、D四个等级。达A级者得5分,达B级者得4分,达C级者得3分,达D级者得2分。每个项目的测试成绩,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有一个对应的单项得分数,三个项目的平均单项得分数加10为平均分,平均分大于(含)85分为A级、大于(含)76分小于85分为B级、大于(含)70分小于76分为C级、小于70分为D级。

  (四)考核时间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时间为初一年级(初二年级)上学期当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前,如学生对测试成绩不满意,学校可于第二年的3月31日前组织一次补测,以二次测试中成绩好的一次计分。

  (五)免、减试及评分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部分或全部三个项目考核的学生,可由学生家长书面提出减试(即不参加部分项目考核)或免试(即不参加全部项目考核)的申请,并附学生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在班级内张榜公布。减试一个项目,学生该项目的测试成绩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对应的单项得分数为60。免试学生的当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核成绩为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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